專業培訓課程及考試費用發還計劃 (航空)簡介 為鼓勵有志投身航空業的人士和現職人士,修讀由各院校、專業或業界團體提供的課程和參加專業考試,以提升技能及獲得專業資格,政府在「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」下設立「專業培訓課程及考試費用發還計劃」,加強支持海運和航空業界的人才培訓。每名成功申請人可獲發還有關經核准課程/考試費用的80%或上限18,000港元(以數額較小者為準)。 學生須知 申請資格 與航空業有關的計劃已於2020年9月1日作出更新,除航空業現職人士外,即將投身航空業的人士均符合資格就2020年9月1日起修讀或參加的課程或考試提出申請。 申請人必須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。此計劃不接受公司/團體的申請。就每項申請:
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於完成課程/通過考試後4個月內提出申請。填妥的(i)申請表連同(ii)所須文件的副本,須郵寄至香港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0 樓運輸及房屋局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。逾時的申請將不獲受理。
與航空業有關的經核准課程/考試名單 舉辦課程/考試的機構須知 所有計劃內的課程/考試均須向基金作出申請,經核准的課程/考試會納入名單中。有興趣提供課程/考試的機構,請填妥申請表及連同所須文件的副本,電郵至matf@thb.gov.hk。在準備申請時,可參閱評審準則說明。 如經核准的課程/考試名單內的資料有任何更新,請課程/考試機構在作出更新前以電郵通知基金,否則有機會影響學生申請發還費用的時間。
供航空業課程/考試機構使用的申請表(只有英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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